Sunday, April 15, 2007

[Roadmap]精英比民调更可靠吗?

精英比民调更可靠吗?

谢谢潘永杰先生对拙作〈以民调定江山〉(《东方日报》《名家》版,2007326-28日)的回应〈民调并非政党选举提名的好办法〉〉(《东方日报》《文荟》版,200747日),让我们有机会更深入讨论政党选举提名的课题。

政党选举提名,基本上在两个问题:遴选者;遴选标准。前者可以分为党领袖(中央/地方)、党员(中央/地方)、选民(中央/地方)。后者包括如潘君所胪列的政治历练、选民服务、国会表现;乃至于学历、专业能力、人脉、民望等。

以民调决定候选人,实际上是把遴选权力从党领袖交到一群随机抽样产生的选民手中,至于这些“统计学”意义上的选民代表到底是用什么标准来遴选,并不需要阐明(虽然可以通过研究设计来探讨)。

民调和美国式“开放初选”(open primary)的根本差异,其实只在于前者的遴选者是被动随机地产生的少数人,可能包括最后不投票者;而后者的遴选者则是主动参与投票者,可能包含全部选民,但也必然排除不投票者。

而初选选民用什么标准决定其喜恶,就像正式选举中选民和民调中受访者的选择一样,完全由当事人决定,不必有什么客观依据。而随机产生的少数代表是不是能够代表多数人,则是一个民调技术水平的问题。

同理,要不要排除特定选民也是一个技术性问题。以全民为母体(population)的民调在范围意义上相应于允许任何选民(包括非党员)投选个别政党候选人的“开放式初选”。而台湾民进党“排蓝式”民调,便相应于只允许党员投票的“封闭式初选”(close primary)

采行民调与否因此在实质意义上不是“遴选标准”的问题,而是 “遴选者”的问题。初选不是民调的对立面,而是其技术面上的替代(alternative)。反民粹的理由,如果适用于民调,也都适用于初选与大选,因而党内民主乃至全民民主都不可能。如果反对民调是出于排除敌对选民的考量,则完全可以像民进党一样技术性解决,至于应不应该这么做,以下再论。

我们先处理反民粹的论述。其实,只有当少数人在作决定时才需要显明的“遴选标准”,以求服众、以昭大信。在我们今天不采民调决定候选人的现状中,请问由政党的中央/地方领袖这些精英做决定,到底是否就避免了潘文“劣币淘汰良币”的担忧?放在在野党倾扎的脉络中,相信精英(党领袖)多于群众会不会更危险和天真?

潘文质疑,选区的全民民调会不会让执政党支持者局部掌握决定在野党候选人的权力,因而故意让在野党选出最弱的候选人。这种“木马论”正是台湾民进党鹰派鼓吹“排蓝民调”的理据。从阴谋论来看似乎有其道理,其实不堪一击。在单一席次选举(马来西亚、台湾新选制中区域立委皆是)中,政党必须争取“中数选民”(medium voter),以便至少取得50%加一票当选。最偏向中道因而与敌对党差异最小的候选人其实最强,反而最弱者则是最走偏锋因而与敌对党差异最大的候选人。 “排敌民调”的结果其实是让导致客观上最弱(但是最根正苗红/绿//??)的候选人出现。真正按照其逻辑,如果敌对党支持者要施计让最弱者出现,就必须在受访时违背良心支持自己最讨厌的候选人。在一般正常的社会,有多少人会这样做呢?

潘文并引台湾学者王业立意见,质问为何欧美先进国家并不采取台湾这“全世界所仅见”的民调决定候选人做法?这个答案很简单:大部分欧洲国家都采用比例代表选制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PR),因此政党可以(理性来说甚至是应该)长期靠党员、特定社群(阶层、族裔、地域)支持,而不必在个别选区往中间移动。在这种选制下,政党提出候选人名单,再根据其所得议席数目,按照次序委任政党名单中名列前茅者出任议员。许多政党把政党名单的前列名额保留给妇女和少数族群,自然不可能也没有必要采取民调决定先后。民进党今天连在“不分区立委”(即“政党名单”)中也采取民调,的确可能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

欧美国家的政党在遴选候选人时,就算不玩大阵仗的美式初选,也大多征询党员偏好;那么,为什么我们不学他们呢?这是拙作〈以〉文本来要处理的问题。当在野党连结盟都不能做到时,怎样让它们党员展开联合初选呢?而且各党支持者政治参与度不同,就算各党联合初选办得成,党员最多的回教党应该可以轻易决定每一个选区的在野党候选人了,这对在野党胜算乃至马来西亚民主化有利吗?

当联合初选既不可能,又不以民调决定在野党单一候选人,实际上就是维持现状:让各党精英在密室中决定,没有默契时就打成一片!防备民粹是为了最终崇信精英吗?我很高兴引来潘君的璞玉,希望接下来林冠英、蔡添强、李文材、邓章钦、郭素沁、刘镇东等政界先进能启我辈蒙昧。

后记:

谢谢潘君点明,民调定候选人之议,其令兄永强君在2003年即已提出,我当时在国外,未及拜读,这牙味是拾得太迟了。我炒的冷饭其实不止三年,而是六年;2000年的鲁乃补选也爆发类似马接争议,我在《南洋商报》前后写了三篇文字讨论在野党倾扎与候选人产生机制,不过当时并未鼓吹民调,只是强调必须“由下而上”(bottom-up)。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浏览我的网志press4freedom.blogspot.com.***

(本文登于2007。4。15 《东方日报》《文荟》)

***上述文章迟至现在才张贴在回应部分,仅对早起的鸟儿致以万二分歉意。